各位同学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》(校机教[2023]109 号)以及《2023级理科试验班大类分流方案》相关要求,现将2023级理科试验班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4月27日,如对综合测评成绩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数学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魏老师
地点:数学学院518办公室
发布者:魏婉梦发布时间:2024-04-25浏览次数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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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》(校机教[2023]109 号)以及《2023级理科试验班大类分流方案》相关要求,现将2023级理科试验班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4月27日,如对综合测评成绩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数学学院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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